權狀遺失,先不用太緊張,因為如果只有權狀正本,缺少印鑑證明以及印鑑章,地政事務所並不能辦理過戶。
(請準備下列文件即可辦理)
(一)土地登記申請表格。
(二)登記清冊。
(三)身份證明:
1.身份證影本。
2.戶口名簿影本。
3.戶籍謄本。(以上任選一種)
(四)印鑑證明及印鑑章。
(五)權狀遺失切結書。
(六)其他依法令規定或是土地登記規則所應檢附之事務文件。
注意事項:申請加上地政事務所公告,大約35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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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請參閱炫頡顧問有限公司委託之黃漢禎地政士,利用"二次契約方式"辦理過戶,詐騙16筆土地之糾紛。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99ch.com.tw/info-detail.asp?lang=1&doc_id=141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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